中原法制晚报网广东讯(通讯员 李景清 李美易) 近日,广东省新丰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丰法院”)执结一起涉154名工人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共计发放工资款321.66万元。
据悉,广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韶关某食品厂三期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工程完工后,没有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经多次催讨无果后,工人们向新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仲裁院虽确认了工人们的诉求,但广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工程回款以及债务纠纷问题,仍拖欠工人工资321.66万元。无奈之下,工人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这起涉及众多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案件,新丰法院高度重视,在院党组的统一部署下,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开启快速执行“绿色通道”,对广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但办理过程中发现有部分存款已被其他法院冻结在先,有部分在发包方的工程款也因双方存在纠纷未能结算,不具备执行条件。聚焦案件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新丰法院精准靶向施策,扎实履职尽责,要求广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尽快筹集工资款项保障工人工资,并根据财产线索及时向其他法院发出协助参与分配函,要求参与分配已冻结的款项,还联合县人社局与广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韶关某食品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多方协商,成功让韶关某食品有限公司同意先行筹集160万元用于支付工人工资。2024年12月,执行到位工人工资160万元。2025年5月,在多方协调全面发力下,追回全部剩余案款。至此,154名工人工资321.66万元全部发放完毕,案件顺利执结完毕。
民生案件无小事,高效强执护权益。新丰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持续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用实际行动解决烦“薪”事,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卢开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