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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法院陆城法庭推进“三心工作法”——家事审判,这样让当事人打开“心结”

2026-07-26 11:19:28 [返回列表]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看似普通的家事审判,关乎家庭和睦、社会安定。去年以来,宜都法院陆城法庭积极组建“家事审判团队”,推行“仁心、匠心、暖心”三心工作法,集中审理各类家事纠纷案件、涉未成年人保护类案件,帮助陷入困境的当事人解开“法结”,打开“心结”。

2025年以来,陆城法庭共化解家事案件214件(数据调整下),调撤率达64.95%,无一改判发回,真正实现了从“案结事了”到“事心双解”的转变。近日,笔者走进该法庭,听法官讲述“三心工作法”背后的动人故事。宜都法院陆城法庭推进“三心工作法”——家事审判,这样让当事人打开“心结”(图1)

“仁心”调解:不让矛盾留下“尾巴”

“前夫一直在按商量的数额支付抚养费,现在挺融洽。 ”7月初,陆城居民张女士接到法官的回访电话时,语气轻松平和。

2025年,张女士与其前夫王某因抚养费金额和探望权行使产生冲突。张某认为对方所付抚养费已不能覆盖女儿的学习生活,而王某则认为自己的探望权行使受阻不愿增加抚养费。

“当时双方的关系已经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陆城法庭承办法官刘晶晶接到案件后,立即上门,分头和双方交流,了解双方的诉求。

“刚开始分歧很大。”刘晶晶说,通过充分沟通,她发现双方对孩子都非常关心,但在探视形式、教育方式等一些细节方面存在误会。

找到症结后,她随即联合村委会、妇联,共同参与案件调解,从亲情维系、子女成长角度耐心疏导,最终两人达成一致:王某在原基础上增加女儿的抚养费,张女士对王某行使探望权予以协助和配合,一段持续已久的亲子纠纷得以妥善化解。宜都法院陆城法庭推进“三心工作法”——家事审判,这样让当事人打开“心结”(图2)

“调解家事矛盾,不能留下‘尾巴’。”法庭负责人李清滢表示,法庭坚持将调解贯穿于诉前、庭前、诉中及判后全过程,依托“同心圆”家事调解室、“童心园”儿童休息室、“桐心苑”心理咨询室等特色阵地,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对立情绪,力促“破镜重圆”或“好聚好散”。

“匠心”办案:保护好每一位弱者

“谢谢法官,你们的及时处理终于让我能安心生活了。”近日,当事人何某握着法官的手,几度哽咽。

2025年底,何某与梁某在宜都市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不到一月,梁某要求复婚,并反复对何某进行滋扰,一度甚至发生肢体冲突,严重影响了何某及其家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一定要改变这种局面。”在与何某沟通后,承办法官一方面联合妇联、居委会与何某保持联系,安抚情绪,另一方面联合派出所对梁某进行谈话教育,按照何某申请,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梁某,告知其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及时阻断风险。宜都法院陆城法庭推进“三心工作法”——家事审判,这样让当事人打开“心结”(图3)

“去年以来,我们一共发出4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李清滢介绍,2025年以来,陆城法庭在离婚案件中,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规定的新制度,随案发送《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280份,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在案件审理期间,法庭的“匠心”也随处可见:针对起诉离婚、抚养费纠纷的案件,法庭制作《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并前置至立案阶段送达;庭前循环播放“家庭课堂”教育视频,引导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将对未成年人的伤害降到最低。

另外,针对涉未成年人的案件,法庭坚持随案发送《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2025年以来累计送达217份,动态跟踪抚养职责履行、抚养费给付等情况,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暖心”履职:做好审判“后半篇文章”

7月20日,陆城法庭“桐心苑”心理咨询室内氛围舒缓温馨,一位女当事人在拿到判决结果后,正接受心理专家的疏导。

李清滢介绍,法院和妇联共同探索建立家事纠纷心理疏导机制,在高冲突案件中引入心理咨询,对当事人进行情绪疏导与心理干预,尤其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类家事纠纷,定期回访子女生活状况与实际需求,必要时协调司法救助资源,排查化解潜在纠纷。

与此同时,依托蒲公英普法工作队,陆城法庭深入开展普法“六进”活动,重点宣讲反家暴、彩礼新规、家庭教育责任等法律法规。通过组织模拟法庭、实地参观、案件旁听等活动,培养未成年人法治思维和安全意识。

宜都法院陆城法庭推进“三心工作法”——家事审判,这样让当事人打开“心结”(图4)

“家事案件特殊,当事人情感需求比一般案件更大。”李清滢说,“我们不仅要定分止争,更要做好‘后半篇文章’,通过案后回访和心理干预等举措,真正帮助当事人走出阴霾。”

宜都市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严光俊表示,家事审判是法院工作融入和推动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陆城法庭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政治引领、人民至上,以“三心”工作法贯穿司法服务全过程,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融情于法,不断创新细化家事纠纷调解新举措,及时高效化解家庭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促进家庭幸福”保驾护航。(彭紫珊  刘天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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